我国电力传输企业服务质量激励性规制——基于价格上限规制的修正模型
【摘要】:在当前广泛使用的激励性规制机制中(例如价格上限规制),电力传输企业面对较强的成本节约的激励。这就产生一个问题是否电力传输企业通过减少服务质量来降低成本,而不是通过追求真正的效率改善。由于服务质量的规制创新滞后于为获得成本效率的激励性规制机制。电力产业的规制机构正试图寻找合适的方法以弥补使用于电力垄断传输企业的规制模型中出现的成本节约的影响,进行激励性规制改进,使成本降低的激励与服务质量有效投资共同发挥效用,本文研究目的也在于此。文章首先考察电力传输企业的激励规制与服务质量的关系,重申了现有单纯的以成本降低为激励的激励性价格规制(价格上限)可能导致投资的扭曲,从而导致电力传输企业服务质量的下降这一命题;然后对电力传输企业服务质量激励性规制模型重要组成部分——规制指标进行探讨;同时对激励规制模型中所运用的 DEA 标尺技术进行分析,通过 Malmquist 生产率指数将电力传输企业价格规制和传输服务质量激励有效结合,达成成本节约和服务质量之间均衡的桥梁;最后在价格上限规制的基本模型的基础上,运用基于 DEA(Malmquist 生产率指数)标尺方法,对价格上限激励规制模型进行修正,构建了综合考虑价格规制和服务质量激励的服务质量激励规制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