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举证责任倒置”后护理工作的思考
【摘要】:正 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不存在医疗过错举措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一种举证责任倒置,指在特殊类型的诉讼中,将本属于原告承担的举证转移给被告,由被告承担举证的一种责任转换方式,它减轻或部分免除原告的举证责任而加重了被告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倒置无疑对医院和医务人员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面对压力,我们的工作该如何做,作者就护理工作提出几点想法与大家共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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