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贸易方式变化 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浅谈当前外贸出口中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摘要】:正 国际贸易方式是指国际间商品流通过程中的方式和渠道。在对外贸易活动中,每一笔进出口交易都是通过一定的贸易方式来进行的。国际贸易按不同的方法有很多分类。出口业务按经营方式和盈亏归属可分为自营出口、代理出口、加工补偿出口、援外出口及代销国外商品等。其中主要的方式是自营和代理出口。我国的财政、税务政策,外贸、外管及其他政策大部分按此分类制定相应管理规定。但近几年来,由于外贸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各类企业的共同需求,一种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传统的自营出口既有相似方面又有区别之处的新的贸易方式——合作型自营出口在全国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迅速崛起。但是,至今为止,理论上对合作型自营出口没有明确界定;实践中,没有相关的外贸、财政、税务特别是出口退税政策与之配套。有些同志依据现行政策将合作型自营出口视为违规甚至非法经营,认为这种贸易方式具有骗退税嫌疑,一经查出,不予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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