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契约的合理性,是关系到国有企业战略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重要机制之一。然而目前对国有企业的考核常常是以财务结果为核心而缺乏过程考核,容易造成管理层的短视行为,因此国外有学者提出加入一些合理的非财务指标可以更好实现委托方与代理方之间的利益均衡。而内部控制正是企业实现过程控制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因此本文选取2009-2013年国有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研究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契约合理性的影响,并将垄断型国有企业和竞争型国有企业进行对比,研究结果表明:与竞争型国有企业相比,垄断型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契约的合理性较弱;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提高可以增强垄断型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契约的合理性。本文为将内部控制实施效果纳入国有企业薪酬契约的制定提供了一定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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