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国抗结核药品库存控制系统的研究
【摘要】:目的在保证高质量的药品持续不间断供应的同时,最大程度的减少药品储存、申请、发放、运输等费用是药品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但要实现上述目标并非易事,目前很多药品管理人员采用经验式的药品管理方法,对于"何时需要药品"、"需要何种药品"、"需要多少药品"存在很大随意性,没有科学的依据。通过量化药品管理工作,进而实现药品管理工作的标准化。方法设计了由一系列指标建立起的库存控制系统,包括最大库存、最小库存、平均月消耗量、缓冲库存等。同时选择浙江、四川、黑龙江、广东、湖北和山东等6个省份作为试点地区,从2007年7月开始实施设计的库存控制系统。结果试点地区和全国其他地区相比药品库存水平更为合理:以2007年第3季度为例,合理的库存水平应控制在3~6个月,试点地区除HRE和链霉素库存量为7个月外,其他4种抗结核药品均控制在合理的库存水平;而全国其他地区链霉素平均可使用10.8个月,注射用水平均可使用8.5个月,注射器平均可使用10.5个月,HR板式组合药平均可使用8个月,仅HRZE板式组合药和HRE板式组合药库存量在合理水平。结论要使库存达到合理的水平,实际上是一个平衡的问题,即药品库存成本、药品申请成本和药品断货危险三者间的平衡。但在实际操作中,这3个因素之间存在相互抵消的影响,使得达到平衡的难度加大。例如减少库存量可降低库存的成本,但同时就可能增加了药品申请的次数和断货的危险。因此,建立库存控制系统最为重要的就是确定最大库存和最小库存,确定了最大库存就能确保库存水平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高,也不会导致库存成本增加;同样确定了最小库存就能确保库存水平在任何时候不会过低,不会增加断货的危险。有了这样库存控制的限度,就能够针对"何时需要药品"、"需要何种药品"、"需要多少药品"等重要问题做出明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