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大米中无机砷国际标准的制定规范
【摘要】:大米和大米制品中的砷形态可分为两种形式,即无机砷(亚砷酸盐和砷酸盐)和有机砷(MMA和DMA)。按照GSCTFF的规定,适用于建立国际限量标准的指标必须是可以通过分析测定且被明确界定为污染物的指标。因此国际标准需要确定一种适当的砷形态并建立其最大限量标准。在第72次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上撤销了无机砷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并以增加0.5%的肺癌发病率确定的无机砷基准剂量下限(BMDL0.5)。由于普遍缺乏对DMA和MMA接触和毒性数据,JECFA未曾界定包括MMA和DMA的有机砷化合物的定量风险评估。JECFA同样没有分别对亚砷酸盐和砷酸盐进行定量风险评估,故将亚砷酸盐和砷酸盐合并总无机砷。并且因为在样品制备和分析过程中,亚砷酸盐和砷酸盐之间会发生交互转换。因此根据风险分析原则,应当针对大米中总无机砷建立限量标准。考虑在国际贸易中精米是主要的贸易产品,因此考虑直接建立精米中无机砷的限量标准。在各个成员国和非政府组织(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中国,巴西,印度尼西亚,新西兰,日本,肯尼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美国和欧盟食物和饮料协会)提供的分析的数据的基础上。专家电子工作组依据GEMS/Food的原则,对于分析结果的概括如下:从直方图的形状来看,所有国家所提供的数据集的样品采集是随机的;水稻中无机砷含量在各个水稻生产国中的中位数是不同的,对于水稻(粳稻和籼稻)的亚种,其中iAs浓度精米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然而,这两个亚种中iAs浓度的中位数没有差异。采用@RISK软件呈现为最相似的分布模型。其结果显示,伽玛分布模型和对数正态分布模型,符合精米和糙米中的分布模型。在5%的水平,应用Kolmogorov-Smirnov检验,在精米和糙米中iAs浓度的分布曲线模型见下。结论各个国家和进口商有必要决定是否通过测定水稻中总砷的含量作为筛查手段。如果总砷含量低于无机砷的限量标准,就没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测试,可以认为样品符合要求;如果总砷含量高于限量标准,就应该进行无机砷含量的测定,以确定无机砷含量是否符合限量标准。专家电子工作组支持只设定精米的无机砷限量标准。下面是所考虑的问题:精米和糙米之间的iAs含量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稻米国际贸易中,79%为精米,10%为糙米;有足够的数据支持建立精米的无机砷限量标准。应用AL,ARA原则,以现有的数据为基础,专家工作小组认为,最合适的无机砷的限量标准为:精米0.2毫克/公斤。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中污染物专门委员会(CCCF)以5/8步加速步骤通过了这以标准。对于标准实施中不仅限量指标值采纳中国精米无机砷限量0.2毫克/公斤,而且在检测技术也与中国方式一致:通过测定总砷含量作为筛查手段,如果总砷含量低于无机砷的限量标准,就没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测试,可以认为样品符合要求;如果总砷含量高于限量标准,就应该进行无机砷含量的后续测定,以确定无机砷含量是否符合限量标准。稻米中无机砷限量仅中国是国际上建立标准的惟一国家,成功将中国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在食品安全领域尚属于首次。这以工作全面提升了中国食品安全科技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