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城镇化的问题与途径
【摘要】:垦区城镇化是我国区域城镇化的一种特殊的地域类型。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乡村地区,垦区聚落系统的形成和发展基于区域开发初期建立起的国营农场体系,以种植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为经济支柱,工业基础薄弱,服务业发展落后,城镇化发展的动力不足;垦区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布局分散;城镇专业化明显,功能不健全,职能单—且雷同,难以形成职能分工和横向合作;垦区实施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体制(农垦局系统),独立于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之外,经济社会系统相对封闭,缺乏与地方经济的合作,存在条块利益冲突;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影响人口集聚和城镇增长;农垦小城镇非国家建制镇,不具备建制镇财政的稳定支持,垦区主要依靠农场土地经营收入筹集城镇建设资金,城镇管理企业化,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垦区人口被统计为城镇人口,表现为非农人口比重偏高的"虚商'城镇化,城镇化质量不高。垦区城镇化的这些独特性也是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障碍和问题所在。从垦区发展的资源和条件出发,农垦区城镇化摆脱不了以工业化促进城镇化的区域发展规律,要统筹安排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黑龙江垦区城镇化是区域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既面临有利条件,又存在制约因素;要明确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新兴产业,健全中心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高效利用水土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探求可持续的城镇化途径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