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提速下的档案开放立法对策
【摘要】:当前我国档案法律法规关于档案开放利用的规定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对档案信息的需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提速的时代大背景下,我国档案开放立法亟需改进完善。作者提出,改进完善档案开放立法,要从七个方面进行:一是机关档案属于原生政府历史信息,提供利用机关档案应当遵循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二是承载政府信息的机关档案应取消开放期限的限制;三是应以开放为原则、不开放为例外来规范承载政府信息的机关档案开放事宜;四是公众利用承载政府信息的机关档案受阻应提供有效的救济渠道;五是应取消档案馆或有关机关对纳入开放范围的国有档案享有公布权的法律规定;六是无偿服务应是提供利用国有档案的基本服务方式;七是对国内外利用者提供利用档案的手续应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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