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
【摘要】:正二○○年七月十八日第一条为规范原油、成品油、化肥的进口经营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对原油、成品油、化肥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原油、成品油、化肥具体税号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会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
【相似文献】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