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域中政府职能转变与管理体制创新
【摘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不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还尚未形成。我国的政府管理职能和体制存在许多与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相抵触的方面,政府的职能和行政管理体制依然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所以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切实按照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改进管理方式,确保其职能真正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发挥政府对经济规划实施的组织、引导和保障作用,使政府成为区域经济的调控者、社会的有效管理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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