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职权撤销的法律控制及其立法思考
【摘要】:正一、行政行为职权撤销概述(一)行政行为职权撤销的界定监督违法的行政行为并否定其法律效力,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而行政行为的撤销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手段。在我国,可以撤销行政行为的主体有很多,如权力机关、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等,提起撤销的方式既可以因职权而为之,亦可以由行政相对人一方申请而启动,本文所要论述的行政行为职权撤销问题只是行政行为撤销理论的一部分,是行政行为撤销方式的一种。行政行为的职权撤销主要是指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主体因行政行为存有瑕疵,而按照一定的程序依职权主动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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