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观念若干问题的研究
【摘要】: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的形势下,研究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中的领导干部范围,不仅包括党政机关进入领导班子成员的干部,也应当包括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及社会组织中进入领导班子成员的干部;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基本内涵应当包括做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视宪法和法律是治理国家、社会和本单位事务主要和重要工具表率的观念;要有做自觉严格守法、以法律已,反对法外特权表率的观念;要有做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立制、立规表率的观念等六大内涵;增强和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当前我国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在适应全面推进法治国方面还存在五个方面殛待解决的问题,建议应当"采取进一步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民营企业领导干部加强加强对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及其精神的学习,真正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来抓等六大措施,以保证和促进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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