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
【摘要】: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以来,各级党委纪委明确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担当,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党风廉政案件仍有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两个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为使全党落实好全会精神,全会强调指出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因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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