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处分权与学生受教育权之间的冲突与协调
【摘要】:正高校是依法设立的,以培养人才为目的,进行教学科研活动并提供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其最主要也是最直接的目的在于培养德才兼备的、能够服务于社会、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向社会输送更多的人才。高校与大学生是这一活动的两个重要主体,即教学活动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也是极易产生冲突的双方当事人。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各种教育法律规范的不断出台,高校和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高校与学生之间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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