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立法统一之思考
【摘要】:由于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出资,《公司法》对股东资格、投资比例的逐渐放开,WTO准入制的逐渐放开,国际购并的限制条件等等从而造就了契约性的信托、代理等等隐名出资行为,隐名出资所引起的股东身份确定纠纷频繁发生,但法律至今尚未统一立法学说,各地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又依据相关商法行为规范各自推理认定,从而出现相同事实不同判决,引发法律适用的混乱,公司购并存在巨大风险,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为此,笔者根据现实中隐名出资存在的问题,对隐名出资人股东资格的确认及法律适用,结合我国立法及经济现状,浅谈隐名股东的立法统一法律问题,防范公司法律行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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