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申报制度 预选址制度 预整备制度”:深圳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度构成
【摘要】:在总结深圳实行的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工作基础上,提出预申报制度、预选址制度和预整备制度是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构成。对深圳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的提出背景、计划与规划的关系、计划与政府相关计划的关系等内容进行了阐述,并结合深圳的实际工作实践,对预申报制度、预选址制度和预整备制度的内涵、创新意义和深圳的工作实践进行了研究,最后提出:一是规划部门在市政府层面具有较大的话语权,才能通过年度计划机制发挥对每年建设项目安排的空间统筹作用;二是要推动规划实施由"被动许可"走向"主动实施",在机制方面要进行调整;三是加大年度实施计划编制与实施的部门与公众参与力度,政府部门要充分参与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计划层面要统筹各类需求并在空间上达成一致的协议;四是年度计划必须公示,为社会提供稳定的预期,确保年度计划的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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