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精神病院内医疗纠纷案件的司法鉴定
【摘要】:本文通过对精神病院内医疗纠纷案件的特点分析、探讨,得出以下结论:1.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与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没有本质区别,两者的解决方式、处理原则一致;2.卫生行政部门及司法机关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处理时,必然要涉及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两种鉴定既有区别,又有联系。3.判定精神病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需确认三个条件:1 损害事实的存在;2 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3 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精神病院对医疗纠纷案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并不以精神病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如果精神病院的诊疗过程存在过错,此过错又与患者的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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