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治邪的几点思考
【摘要】:正 一、治标与治本“依法治邪是治标之举,其作用在于防范和打击邪教.清除邪教滋生的土壤是治本之举.但古往今来,邪教问题屡禁不止.在本世纪及至未来,邪教也将作为宗教的伴生物而长期存在.即使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法制建设相对发达的国家,滋生邪教的土壤也依然存在.瑞士就是一个例证.治本为长久之策,但彻底铲除邪教滋生和泛滥的土壤,绝非指日可待.在治本的同时,依法治邪作为治标之策则显得更为必要和行之有效.
【相似文献】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