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如何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摘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系统和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三大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体系中具有长效性、预防性和治本性作用,既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力量,又是建设力量。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建设职能部门,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务方面责任重大。但司法行政工作仍存在基层基础工作薄弱、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日常运作模式需要优化等困难和差距。对此,要保持清醒认识,在加强自身建设基础上,要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对现行工作模式进行大胆调整,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为统筹城乡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笔者结合袁州区司法局的工作实际,浅析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所起的作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如何加以创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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