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之思考
【摘要】: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独有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组织形式,它的设立初衷是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集体领导机构,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重要问题。历史上也确实发挥了一定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 审委会制度的问题与矛盾越来越突出,审委会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审委会"去行政化"的改革思路,我们认为"去行政化"的改革思路难以根本上改变审委会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审委会的改革方向应当是废除审委会的审判职能,不再对具体案件的审理,把工作的中心集中在总结审判经验和宏观指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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