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激进制度变迁的增长后发优势——中俄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绩效比较
【摘要】:中俄的农业改革都是从农村土地制度开始的。中国实行渐进式改革,在现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逐渐引入农民使用土地的产权变革。俄罗斯实行激进式改革,实行土地私有化,改组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迅速建立私人家庭农场。中国政府通过农村集体仍然牢牢控制着土地的处置权,中国的改革并没有真正动摇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本面。在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有限的使用权流转权,农民也很难行使。因此,土地对中国农民只不过是生产的一种资产,但并不是自己的财产。俄罗斯激进的改革造成的初始混乱导致农业生产的衰退。而俄罗斯私有化,土地真正由农民当作资本和家庭才富来控制。农民建立家庭农场、按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经营土地的积极性与西方的同行一样,因此,俄罗斯农业向世界先进水平看齐就是十分自然的现象。"耕者有其只",生产者积极性更大,效率更高。俄罗斯农业改革的成效到新世纪终于显现了出来,并且发展势头非常强劲。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激进制度变迁的后发优势"。中俄农业改革绩效差异原因在于明晰产权的程度不同和传统既得利益集团对改革后的经济运行影响力差异不同。中俄两国的经济转型都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循序渐进,梯度推进,稳步发展,成效显著,受到了全世界的赞扬。但暴露的问题日益严重,发展后劲明显不足。俄罗斯激进式改革,一开始打乱了既有的经济结构和网络,导致生产的急剧下降和社会生活的严重衰退,受到了全世界的指责。但激进式改革呈现出后发优势,激进式改革的后发优势主要是它使土地产权明晰,清除或大幅度削弱了传统既得利益集团关系人的社会功能,为原本素质好的农民驾驭大量机械从事现代集约化农业经营创造了社会条件。这些,是中国渐进式改革所不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