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立法协调机制研究
【摘要】:正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战略目标。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也是法治自身和谐的社会。法治自身的和谐离不开一整套完善的协调机制,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的自身协调机制及其相互协调机制。其中,立法协调机制是法治协调机制的基础。只有建立健全立法协调机制,才能创设和谐的良法体系,实现立法上的和谐,从而为建立法治协调机制、实现法治和谐与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东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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