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人事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摘要】:正(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改革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推动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对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紧迫任务1、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一些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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