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循环经济 法律必须先行
【摘要】:“循环经济”的本质和特点使我国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工作重点。由分析中国的现状后总结出造成我国资源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决定了我国应借鉴德国等国家的先进经验。中国的法律政策和经济政策的发展过程处于初级阶段,虽强调了科学性和技术性,但对于循环经济的在再生资源方面,在制度上也仍尚处在初级阶段,根据生产者的排他性,发展循环经济,制度高于技术。因此,法律绿色化和建立义务型社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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