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流域管理是当今世界各国实施水资源管理的一种重要管理模式之一,而且已被我国新《水法》确立为水资源管理的主要模式。究其原因,是由水资源本身具有的流动性、方向性、整体性、多功能性等自然属性及其所依附的不同层面公益的冲突性所决定的。我国在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情,已经建立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流域管理制度,但离构建统一完整的流域管理体制尚有一些差距,在立法、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实现上都有不少弊端。本文从流域管理的基本依据出发分析现有流域管理体制的缺陷,提出了健全流域管理立法,增强流域管理机构职能,配套流域管理相关实施机制等措施,寻求完善流域管理体制的出路,以期为流域管理体制的完善提供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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