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放射性废弃物外释现况
【摘要】:台湾过去四十几年来所建立的研究用反应器(TRR)、放射性实验设施及核能电厂,已陆续进入清理/除役阶段,并将逐一完成相关设施之拆除工作,无论核设施的除役或例行运转及同位素研究与应用,均将产生大量的放射性废弃物,其中极大比例为未遭受污染或极低微之放射性废弃物,并不会对人体或环境造成放射性危害,如果能经由解除管制程序进行外释及回收再利用,将可节省庞大的废弃物处理与处置成本。而台湾原子能委员会放射性物料管理局亦於2004年12月29日发布「一定活度或比活度以下放射性废弃物管理办法」,其中第4条规定,放射性废弃物之活度或比活度符合规定限值以下者,得予外释。核能研究所为配合政府减废政策,因应台湾当前及未来核设施除役产生废弃物的解除管制技术发展之需要,特自2004年起进行核设施及放射性废弃物解除管制技术之研究截至目前已累积相当之实务执行经验,具体之成效包括:(1)解除管制量测专业实验室建置;(2)量测仪器之校正与品管技术建立;(3)本土化固体废弃物整桶量测系统研发与建置;(4)解除管制资讯管理系统建置;(5)通案性混凝土块及废金属解除管制程序建立;(6)混凝土块及废金属解除管制外释作业;(7)放射性废弃物解除管制量测能力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