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的性质
【摘要】:关于经济法的性质,学界有不同的观点,大体来说分为三种:公法说,公法为主兼具私法说和社会法说。公法说并不能涵盖全部的经济法性质,存在漏洞和片面性。公法为主兼具私法说是对经济法性质概括比较全面的一种观点。社会法说虽然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可,但其本质上仍是对公法为主兼具私法说的总结概括,形式上是新的观点,但是实质上不过是公法为主兼具私法说改头换面,因此,对于经济法性质的界定,采用公法为主兼具私法学说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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