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摘要】:通过考察农村实际情况,我们对村民自治和选举进行了若干的公共经济学分析。本文发现,在我国按行政区划裁定的行政村实行村民自治是难以有效达到事先设定的目标,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不但不能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希望的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目标,而且会滋生和激化农村的各种矛盾,使农村陷入长期内耗之中。同时,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的公共组织无法有效地提供村民需要的村级公共产品。逐步取消现有的村民委员会,村级公共产品改由上级政府承担或由市场自发提供,可以提高村民的社会福利。
【相似文献】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