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伦理的规范性基础与儒家美德伦理
【摘要】:依据美国当代公共行政学者特里·L·库柏的归纳,迄今为止,人们所探讨的公共行政伦理的规范性基础可有以下几种途径:政体价值、公共利益、社会公平、公民权理论、美德。所谓公共行政伦理的美德基础,便是提倡公共管理者的美德应该作为公共行政伦理的规范性基础的一个要素,因为从根本上说,如果行政人员不能做到正直诚实,言行一致,伦理学也只能是徒有其表。本文正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试图探讨儒家伦理(被理解为一种美德伦理)是否能够以及如何能够作为公共行政伦理的重要规范性基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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